第(3/3)页 他说着,鼻子嗅了嗅,道: “而且到处都是,那狗在这住了好些年了吧。” “这么说来,最近每天晚上都能听见狗叫,只是每次下楼开灯,它就消失不见了,也不知它长什么样。” “嘿嘿嘿……你要愿意,我可以帮你灭了它。” “额……这个还是算了,人家既然在这住了这么久,我这后来者将他杀了,这难免有些强盗行径了。” 火起的家位于森林公墓。 每天指不定有多少游魂路过徘徊。 如果自己贸然杀了那狗,怕不是会吸引不少游魂的仇恨。 毕竟鬼知道那狗在此地的鬼缘如何。 再者,这房子是公司的地盘。 想必公司早就对别墅的环境心知肚明。 既然公司都没有处理那狗,那自己就更没有理由了。 怕不是自己前脚刚下死手。 后脚,公司的狗妖,犬怪啥的就会对自己集体投诉。 —— 火起没有别的优点,唯独为人比较顾虑谨慎。 他很清楚人类在公司并不受欢迎。 而在公司的那些人眼里,恐怕比起自己,那条狗反倒才是同类。 因为那狗也是鬼,同属妖魔圈。 试想一下,如果一个人类杀了一只公司领地的鬼,哪怕那鬼是条狗。 公司的人又会怎么看待这个人? —— 所以火起从一开始就想好了自己的行事风格。 只要自己的生命没有受到威胁,那么就没必要针对任何圈内物。 卑微吗? 其实有点。 但那也比招惹到公司的人要好不是吗? —— 自己的这条命都是公司给的。 哪些东西孰轻孰重,火起自有判断。 —— 另外,虽说明面上这是公司分给自己的房子。 但火起内心深处是认为自己不配的。 自己一个土包子根本不配住这么好的房子。 既如此,还不如和房内的其他鬼怪和平相处,向公司便明自己对圈内妖魔的善意。 【虽说我是个人类,但我对妖魔没有任何恶意,所以请更加相信我一点。】 —— “嘿嘿嘿……你要愿意,我可以帮你灭了它。” “额……这个还是算了,人家既然在这住了这么久,我这后来者将他杀了,这难免有些强盗行径了。” “好人呐,好人,嘿嘿嘿,火起先生可真是个好人呐。” 第(3/3)页